上海纳博特斯克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以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为本公司的责任义务,基于本网站上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包含会员的个人信息在内的用户信息的保管,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以下称为“本政策”)的规定,公司职员将共同遵守并尽己所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 1.本公司遵守有关适用个人信息的妥当处理的法令及其他规则。
- 2.本政策内的用语定义如下。
(1)“用户”,本网站浏览者以及本服务使用者(包含登录的会员)。
(2)”用户信息“,基于本政策,由本公司收集的用户的识别信息、通信服务上的行为履历、其他用户的智能手机、PC等末端用户末端关联生成或积累的信息。
- 3.本网站以及本服务所收集的用户信息,根据收集方法由以下几点。
(1)用户并非以会员身份登录使用本网站,本公司将收集的信息。
·用户末端信息
·记录信息
·Cookie及匿名ID
·位置信息
(2)用户在以会员登录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名称
·E-mail地址
·电话号码
·居住地区(国家)
·邮编
·地址
·所属公司、部门、职位
(3)不论是否以会员身份登录,在输入咨询内容时,本公司取得的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名称
·E-mail地址
·电话号码
·居住地区(国家)
·邮编
·地址
- 4.本公司所取得的用户信息,不会使用在除下述使用目的以外的场合。
用户信息,会在为保证关于本服务的会员登录受理,本人确认、本服务的提供、维持、保护以及改善、本网站以及本服务相关的各种介绍、咨询的对应、本服务相关的本公司的会员规制、政策等违反行为的对应、本政策以及本服务会员规定的变更、终止等通知、本公司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包括与此相关的通知及邮件杂志的配信、本公司供应等一系列的业务无延迟、正确执行为目标的范围内使用。另外,本公司对于已经达成使用目的的使用者咨询讯,将迅速废弃或消除。
- 5.本公司致力防止有关取得的用户信息的不正当入侵、丢失、改定以及泄露等,并对此实施适当的管理措施。
- 6.本公司除法律规定的场合之外,不会在未经使用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取得的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者。本公司在被委托保管用户信息时,会监督用户信息是否被妥善保管。
- 7.本公司在使用用户信息时,将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本网站运营委托、贷款结算委托以及商品配送委托等其他委托公司披露用户信息。
- 8.本公司的用户信息将在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关联公司以及委托公司所在的世界各国中迁移。
- 9.本公司的用户信息在以下情况中将被共同使用。
(1)共同使用用户信息的项目
与上述3.相同的项目
(2)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Nabtesco Precision Europe GmbH
Nabtesco Motion Control, Inc.
上海纳博特斯克传动设备有限公司(Shanghai Nabtesco Motion-Equipment Co.,Ltd.)
納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Nabtesco (China) Precision Equipment Co., Ltd.)
Nabtesco India Private Limited
(3)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与上述4.相同的项目
(4)有关用户信息的管理责任人的姓名及称谓
纳博特斯克株式会社
- 10.本公司在当用户提出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而揭示用户个人信息时,在确认是用户本人的请求后会立即对用户延迟揭示(当该个人信息不存在时,会进行通知)。但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不承担揭示义务时,便不受该条件的制约。
- 11.个人信息的修正及停止使用等
(1)针对用户反应的由于用户个人信息不真实,导致被要求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条例进行内容订正,或是超出之前公开发表的使用目范围这个理由,或是通过伪造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收集的用户信息这些理由,要求停止使用个人咨询的情况,在确认了是用户本人的请求之后,本公司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使用者的个人咨询进行修改或者停止使用,并将结果告知用户。此外,如果基于合理的理由而决定不修改或者停止使用个人咨询的情况,也会将结果告知用户。
(2)当用户要求删除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在判断有必要对应该要求的情况下,在确认为用户本人要求之后,进行个人信息的删除,并告知用户结果。
(3)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条例,当本公司不承担订正或者停止使用的义务时,前(1)和(2)中的规定将不被适用。
- 12.本公司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针对用户向本公司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当以一般的使用形式的受领或用户指定向第三方迁移时,在向用户本人进行确认后,用户信息以一般使用形式或制定第三方进行提供。但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条例,本公司在不承担此类用户信息提供的义务时,将不受该条款限制。
- 13.本公司针对用户提出的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关于本公司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保管存在异议并进行申诉时,或者被要求限制使用时,在确认为用户本人的要求后,会对用户个人信息使用进行适当对应。但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条例,当本公司不承担异议申诉以及保管限制对应的义务时,将不受该条款限制。
- 14.用户信息的使用、管理以及揭示等请求的咨询,在下述窗口受领。
咨询
- 15.对于本公司用户信息的处理方式有不满的情况时,用户持有到数据保护局等监督机关进行申诉的权利。
- 16.本政策在必要时将进行变更。最新内容可在本网站上进行确认。
2018年6月1日制定